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工商查询、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参与民事代理及刑事案件的辩护和自诉代理。被告人友余曾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11年9月5日被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友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state:ok,message:,special:,vipMessage:,打击传销律师在哪里请南山街道办派驻律师事务所长沙交通事故三期赔偿标准isLogin:0,减刑假释适合新规定嘛律师errorCode:0,data:{court:null,劳动争议有什么问题吗请律师title:王某甲交通肇事罪,王某甲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案件交由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方审查处理。民警经审查,证实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6月28日,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11元,原告**承担61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芜湖市开发区支公司承担1050元(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以镜检刑诉(2016)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已婚后出轨算重婚罪吗女方于2016年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
。刑事判决书 (2015)通刑初字第158号 公诉机关通县人民。 被告人某某,男,1969年3月14日出生,因交通肇事于2015年4月13日到通县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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